2009年3月30日 星期一

I AMsterdam!

星期六到達阿姆斯特丹已經是下午兩點,
冷颼颼的初春好不容易出了太陽,
阿姆斯特丹的馬路上都是穿蘇格蘭裙的男人,
腰上掛著毛茸茸的袋子,
再配上一雙半筒運動襪半遮著的毛毛腿,
你們也太勇了吧。

一路上來來往往的人講話充滿濃濃的英國腔,
早有耳聞荷語跟英文很接近,
哪有像成這個樣子?
來來往往的人裡有人穿著Scotland的外套,
原來他們真的是蘇格蘭人,
晚上八點四十五荷蘭vs蘇格蘭的2010世界盃資格賽在阿姆斯特丹舉行,
下午兩點,
一群人早就喝的醉醺醺,
整個Dam廣場都擠滿了穿裙子的男人,
地上的啤酒罐堆積成山,
低漥的凹洞積滿了酒,
阿姆斯特丹今天喝的很醉。

阿姆斯特丹充滿我們所知的各種"兒童不宜"的事物,
菸、酒、大麻、情色、迷幻藥,
整個歐洲的人都跑到這裡來狂歡,
我搭的Mitfahrt車上另外兩個女生的對話就像這樣,
A女:待會到阿姆斯特丹要先去哪?
B女:抽菸啊!
當到處都是禁止卻有一個地方能做,
而且還可以做的理所當然,
當然好急。

大家都說抽菸的女人很難看,
喝酒容易亂性,
抽大麻會上癮,
買春是因為女人被物化,
吃迷幻藥是學壞,
很多事情因為被我們認為「不務正業」的人做過,
我們就覺得這是一件很難看的事,
這個觀念深植在我的大腦根部,
1.A是B,
2.而且A有做C,
3.所以做C的人都是B,
我們都會把A是B直接寫成A=B,
卻忽略了A可能只是一部分的B,
1.2.的陳述不一定會出現3.的推論,
在生活裡,
我們永遠忘記白馬非馬的故事,
到了歐洲所有的秩序通通重來,
尤其到了阿姆斯特丹,
這個打破成規的城市,
我開始檢視過去心中的每個成見,
每一條運河都陪我一起沉思。





今天蘇格蘭輸球了,
沒關係,
孤單的蘇格蘭裙,
啤酒再來一杯,
妹再來一個。

I AMster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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