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官官相護

這篇新聞,看了之後有點忿忿不平。

法官自己做錯事竟然判緩刑,那位不小心被洩漏身分的秘密證人就要擔心受怕一輩子。如果那位法官真的是二犯那真的得讓他坐坐牢好好反省,否則有第三次第四次,他只要想著同事會罩他就好了。(怎麼不敢找深綠律師來判這個案子?)

每個人在工作上會有疏失,但是今天法官領的薪水是多少,他的責任又有多大,一般沒有判決權力的民眾並沒有拿國家那麼多錢做那麼重要的事。而國家今天將公平裁決的責任交給他,工作辛苦且極為重要所以給他那麼多薪水,法官做出錯誤的決定影響的是人民對於國家以及公平正義的觀感。對我一個市井小民而言,以後看到再怎麼不公平的事情我都不會去秘密檢舉,絕對不會,因為我一定會擔心會不會發生這種鳥事。

法官的同事還判他緩刑,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判緩刑,什麼又是緩刑,但是他的同事念在他是"一時疏失",顯然這位法官也是為自己找台階下,真該寫信給監察院院長,他最近對於國人與政府的價值有很深刻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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