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死刑存在的省思

早在王清峰時期,就曾經討論過死刑的存在價值。當時的想法覺得以台灣的國情,死刑一定不能廢,因為台灣有太多大赦特赦,不處死,赦到最後死刑犯就會滿街跑,為維護一般民眾的權益,死刑不能廢。我不能想像與殺人犯、強姦犯擦肩而過。

這次曾勇夫簽許了五件死刑執行令,在歐盟(駐台辦事處)引起宣然大波,德國尤其表示不滿。我心想,你們這些德國人懂什麼?歐洲人民被照顧的那麼好,一輩子關在牢裡才是種折磨。台灣法令那麼不齊,人關在牢裡沒多久就可以出來消遙,家屬看到情何以堪,當然要執行死刑!

思緒至此,忍不住在電車裡譁然一笑。我真是愚蠢啊!因為自己國家法令不全,拿死刑犯沒辦法,竟「只好」把他們都殺了。這是哪門子法治國家?人權在哪裡?法令不周應該要修改法令,而不是視人命為草芥。他們縱使可惡可恨,剝奪了其他人的生命,合法執行死刑除了依法有據之外,跟他們又有什麼不一樣。法律說可以殺人就可以殺人,那為什麼我請您吃大便您都不肯吃呢?


3 則留言:

Hsiaowei 提到...

雪特,這讓我想到兔毛圍領的事情。F常常指著我說:Killer。不想想那件外套是他出錢的~"~

TFY 提到...

陳祺勳(個人意見)對於奢侈有這樣的看法:奢侈是一種過度、無關緊要的浪費,皮草是其中之一,然而反皮草到一個極致也是一種奢侈,反皮草保護動物組織到了一個極致甚至推動不吃魚,他們叫魚是ocean kitty.
另外基本上台灣人做什麼事都是小孩開大車,您就繼續流亡海外吧...

Hsiaowei 提到...

是的,我曾經認識一個荷蘭女生,他吃素,不吃蛋,不吃起司,不喝牛奶,原因是這些動物沒有被人道對待.原因很健康,以不吃這些東西為抗議似乎也很正常.然而,如果去任何戰火蔓延,貧窮,飢荒的國家,有沒有一頭牛都是問題,他們根本沒有吃什麼的選擇,”擇食”就是一種奢侈.個人覺得這是一種文明病.
至於流亡海外,家還是自己的好.幸運的是我還有回去與不回去的選擇.記得無間道裡傻強形容他坐牢時父親過世卻不能回去送他最後一程的心情,警察說:”坐牢就是老爸死了都不讓你回去拜.”有時候真覺得住在國外是一種其他形式的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