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我的志願

『我的志願』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作文題目,每個人小時候至少寫過一次,慘一點的三次(小學六年每兩年換一次導師),更慘的五次,國中高中又各來一次。


我記得從小聽到這個題目的時候,真的完全下不了筆,基本上大家都知道這篇作文的第一行一定是『我的志願是長大以後要當XX』,小時候能認識的職業真的很少,記得五歲的時候想當公車的車掌小姐,戴著一個小帽子在後門收錢剪車票,沒幾年後車掌小姐的制度被取消了,每次上車都因為想去坐車掌小姐的位置而害羞,可是這個志願從來沒被我寫在作文簿上。


我真的完全不記得我當年寫了些什麼,連現在想辦法塞進幾個小孩子能想到的職業都覺得念起來很彆扭:


長大以後要當總統,
長大以後要當老師,
長大以後要當護士,
長大以後要當醫生,
長大以後要當科學家,


深深懷疑那些可以好好寫出一篇作文的人一定非常矯情,而我到底寫了什麼?作文簿沒有留下來,搞不好問我媽她還會記得。


我從來沒想過自己要當什麼,完全就是照興趣唸書,知道自己不喜歡社會科,尤其是歷史的你爭我奪、爾虞我詐,地理很好,社會與自然科之間的發展非常均衡,但是卻數學疲憊不振,毅然決然地選了自然組,因為生物實在太吸引我。


再長大一點,開始想要當醫生,因為那是第三類組的最高志願,為什麼要當醫生?因為大家都想考,考上很有面子,自己開診所心情很好(?)。到了考不上醫學院,念了個食品科學,怎麼念都不對盤,心裡又掛念著想去巴黎,就決定應該要做化妝品研發,可惜當時的澱粉學老師是個脾氣陰晴不定的歐巴桑,心生害怕的我直覺這一定不是上天開的那一扇窗。


寫到這裡突然覺得自己是個怪人,尤其是那句『我從來沒想過自己要當什麼,完全就是照興趣唸書』,更奇怪的是我從來沒想過為什麼不要唸書,因為唸書實在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考試升學才討人厭!因此我不是一路考試都考100分的孩子,想唸書,只是一個好奇心而已。


就這樣『好奇地』一路念到了德國來,又一路好奇地踏進現在的產業。前陣子,因為被工作折磨到一個境界,很想丟下手邊礙手礙腳的事業跟愛情與生活私奔,因為念那麼多書總覺得找工作應該容易點生活也可以快樂點,誰知道他媽的你念再多書工作還是不好找生活也過的不怎樣!


核能是個很多金的工業,因為輻射很危險,要花很多錢保證電廠的安全,那不要蓋不就好了!?很抱歉而且很欠揍的是他出事的機率比任何石油工業還要低、使用的燃料不跟任何其他高經濟價值的材料衝突、而且不排碳,『如果』好好處理核廢料,核能是友環境的能源。(不管你是不是我的朋友,不管你是不是反核,核能並不是本文的重點,我不想要再有人跑來跟我理論我的能源論點錯誤,如果想談核能的時候,我會好好寫一篇文章。)在眾產業一片裁員聲中,只有核能公司徵人徵到快要吐血,在德國的法商Areva大約一年需要750的新血,我們小小的比利時分公司也是預計擴大20%。


如此說來,這個工作不就是個鐵飯碗,還有什麼好換?我是真的在自給自足的心情上非常滿足,然而去年跟義大利男分手,改變了很多事情,今年年初被為歡迎我而來的超冷比利時冬天給凍著,二月坐在辦公室裡,有一種漏電的感覺,好像背後被接了一條電纜正在吸取我的能量。必須承認的是,我在辦公室並不快樂,從新年回來之後一直到三月都是零工作的狀態,為什麼?不要問我,其他的新人也是這樣,只有老人們整天抱怨工作很多,要他們分點出來又說我來就好。


找不到工作的熱情之下,自認為是冬天太冷又太長,於是跑到泰國度假。這輩子第一次沒跟父母一起去泰國,非常開心地到了背包客才能到的地方,整天就是陽光、沙灘、水果,當下覺得就算沒什麼錢每天醒來都看到太陽還是可以自爽到爆!生活就是要這樣!頭腦裡面開始轉著要怎樣才能住在這種好地方。沒用的我,大腦還是繞著工業轉,這個地方連發電都是下午六點到早上五點用柴油發電,辦公室裡面賣的都是行程跟飯店,再高科技一點的就是網咖跟潛水中心,我真的沒有興趣做這些事情。


回比利時之後,想破頭想不出我的學經歷要怎麼把我送到像度假時的那種天堂。還沒有反應過來,人已經被送到德國做以前碩士論文在做的事情,自從進到這家公司之後,我從來沒在公司這麼快樂過,即使一直抱怨加班加到爆、工作難度高過我的能力範圍,每天依舊很開心的到辦公室,因為我愛在德國的這份工作。我真的愛。


接近Mannheim的壞處,就是義大利男又回到我的身邊,一個功能和地點都跟我的工作相衝突的角色。花了很多時間、很多腦力,終於確認真的想跟義大利男在一起,然而該死的是他待在一個我們覺得是人間仙境的地方,這個地方並不超級有趣,但是不用煩惱錢和安全,有錢就換到相等的服務,但是這個地方沒有核能公司、而且超機車(不管誰說工作很好找還是如何,本姑娘就是跟他不對盤),每次寄履歷都石沉大海,寄到跟義大利男吵架,寄到每次看到他們白羊踢黑羊的廣告(反對外國移民的黨),都想罵他:幹,老娘是為了我的男人不是為了你的護照!


當我們在Gran Canaria的時候,我問義大利男:有什麼工作是可以到處去不用進到辦公室?


義:作家。
我:可是我要寫什麼?
義:寫你四年在歐洲看到的事情啊!像是義大利人不全是花心男(很在意這件事情),金髮碧眼的人才是劈腿一族之類的。
我:你這樣不夠灑狗血誰要看啊!你以為出書這麼容易喔?我是有寫部落格,但僅止於與朋友分享的程度,這樣還不夠出書啦!


是啊,作家,這個從小到大沒被我填進去那個空格的名詞,我知道我可以寫很多東西,但是文筆還不夠好,內容還不夠戲劇化,重要的是根本沒想過要把身邊任何事情寫成文章賣出去,也不想成名活在放大鏡底下(當然每天有破萬的人看我的部落格,那就另當別論,誰不想整天賴在家裡講講故事就可以賺錢,如果有這種工作請介紹給我)。很多受歡迎的部落格都是講現代男女的情慾糾葛,或是出賣自己的枕邊人(並沒有貶意,只是某部分的事實而已),我自己也很愛看這樣的主題,因為別人的生活不好意思偷窺卻有人自己講給你聽這不是很棒嗎(變態)?


今天跟我媽通電話,每次都心有靈犀一點通的在他心情不好的時候打給他,他被我有奇怪強迫症的爸給氣著了,說完故事,我很興奮的回他:媽,你該開一個部落格,保證大受歡迎。我媽非常無力地回答我:你寫就好,就說是你朋友的故事。我十分害怕:不要,有人喜歡對號入座,而且還坐的端端正正、整整齊齊,我怕死的太難看!


是的,我真的有想過要不要把他們每個星期吵架的內容寫出來,完全沒有任何閃光可言,寫完之後一定是負面能量高達負一千。看完之後認識我爸的人一定都覺得我跟我媽是神經病,罵完之後我跟我媽才覺得這些人都是神經病。忽然覺得這可以是本恐怖小說,我的灑狗血之路瞬間亮起一展明燈,哈哈哈哈。


然而,無論是晴天還是雨天,泰國還是德國,比利時男還是義大利男,真正沒有讓我動搖的是一件事:學習。我想知道更多我工作內容的理論,不要整天不知所云的査安全分析標準手冊!我不想坐在這天天想著核能的工作早在70年代就通通被做完!我想知道這些東西的背後有著什麼樣的理論!我想知道我整天做的事情後面到底藏著什麼天大的秘密!我想知道這些秘密怎麼操縱著我們的生活!這個原因,讓我無法放下工作奔向愛情,不能在希臘開民宿、不能在西班牙開餐廳,義無反顧地向博士的路走去。


不知道大家對我即將念博士的想法是什麼,因為身邊的朋友都是很開明的人,他們哪管我做什麼,只要開心就好,不會有人衝出來呼我巴掌說:你他媽的你還想不想結婚,你想跟自然法則作對?最近才真正發現,念博士存在的是一種好奇心,就是想知道就是想學習,馬克斯威爾跟傅立葉是怎麼算出那麼討人厭的方程式,牛頓為什麼能搞出那麼多名堂,愛因斯坦為什麼天馬行空寫出廣義相對論。


我不是因為找不到工作而唸書,而是因為我好奇而唸書。難怪這輩子我媽從來沒擔心過我唸不唸書,因為書放在那我會忍不住想看,尤其是任何有關自然科學的書籍,比小說看的還快。哪個媽媽想要問對知識產生好奇的秘訣,人各有志,我們家的百科全書一直在那,三個孩子只有我開始認識字的時候就把他們拿起來看,漢生小百科看到爛,媽媽說每天照日期讀一篇,我可以每天看二十篇,看完之後還照分類小手冊看一遍,如果運氣好生到這種小孩只是不用擔心他唸書而已。


當我想到可能想當科學家的時候,也沒有想過會念博士,因為白吃的我只想像到電影情節一般的場面,做研究然後發現自己的研究攸關地球/人類的存亡,完全跳過需要先念博士做一大堆博士後研究才可能變成電影裡面的關鍵角色。當然變成關鍵角色還有一種方法,不是美艷就是耐打,我通通沒有,只好默默選擇科學家的角色。


然而現在的我卻已經不知不覺站在這個起點上,那就奮力向前吧!

2 則留言:

CF Hsieh 提到...

感謝分享!

科學家,地球的未來就交給妳了!

同在科學領域,身為食品科學研究者的我,也繼續開拓人類知識的疆界。

只是,過了30之後,有「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之感。於是,也開始著「生命心靈的探索」。

"What is real? How do you define real? If you're talking about what you can hear, what you can smell, taste and feel, then real is simply electrical signals interpreted by your brain." (The Matrix, 1999)

小豐子

Hsiaowei 提到...

可不可以開發一種吃起來像真的 美味好吃又不發胖 吃完之後每個人身材都像蘇菲瑪索一樣的健康食品XD

Matrix說的是真的,相信在美國的你更能體會高科技主宰每一天的感覺,美國某名校還要學生上課都用ipad,如果把人類的行為看成單純的電位跟化學訊號,這種生物是真的很單純,偏偏我們常常脫序演出,讓人不得不大讚生命的奇蹟,對於未知,我們就幫他冠上一種神性解釋他所帶來的意外.

越往回看,你會發現越早的人類越信神,越晚的人類越不信神,因為科學發達,無知變有知,煉金術士的把戲再也不神奇.人類漸漸開始覺得過去的自己無知,現在的自己有知,而且知道的越來越多,所以我們應該要抹除神的色彩,改朝換代,因為一切都有辦法用科學解答.如果真的這麼想,才是真的科學半調子.

我們知道的東西遠比不知道的東西還要多,我們"認為"什麼東西都可以用科學解答,問題是這只是一個大膽的假設,如果花時間追根究底,會發現有很多東西是沒有解答的,因為我們假設自己已經知道這件事情,就變得理所當然,試問亞佛加厥假數有人算完了嗎?沒有,但是套在公式上一切都對,似乎很合理,那就姑且這樣用吧!

我不想數亞佛加厥假數的原子,但我想知道專攻一種知識是什麼感覺,是真的什麼都知道,還是真的只知道該知道的,在找到答案前要我潛沉在家帶小孩是不可能的是,搞不好會變成勞倫茲與雁鵝(勞倫茲為了觀察雁鵝而把自己的兒子關在籠子裡...)或是兒童心理學的大實驗場,孩子啊!媽不是不愛你,只是有實驗偏執狂而已XD